創新驅動戰略
發布日期:2019-04-10 瀏覽次數:

"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有兩層含義:

一是中國未來的發展要靠科技創新驅動,而不是傳統的勞動力以及資源能源驅動;

二是創新的目的是為了驅動發展,而不是為了發表高水平論文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對我國形成國際競爭新優勢、增強發展的長期動力具有戰略意義。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經濟快速發展主要源于發揮了勞動力和資源環境的低成本優勢。進入發展新階段,我國在國際上的低成本優勢逐漸消失。與低成本優勢相比,技術創新具有不易模仿、附加值高等突出特點,由此建立的創新優勢持續時間長、競爭力強。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實現由低成本優勢向創新優勢的轉換,可以為我國持續發展提供強大動力。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對我國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具有現實意義。科技創新具有乘數效應,不僅可以直接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而且可以通過科技的滲透作用放大各生產要素的生產力,提高社會整體生產力水平。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可以全面提升我國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有力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對降低資源能源消耗、改善生態環境、建設美麗中國具有長遠意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產業技術創新,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既可以降低消耗、減少污染,改變過度消耗資源、污染環境的發展模式,又可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項系統工程。當前,應抓住以下重點著力推進。

細化戰略目標。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到2020年我國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國際上普遍認可的創新型國家,科技創新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率一般在70%以上,研發投入占GDP的比重超過2%,技術對外依存度低于20%。目前,應將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目標進行分解和細化,建立完成目標的組織架構和任務體系,讓各部門、各層面、各單位按照明確的目標任務推進。

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我國很多產業處于國際產業鏈的中低端,消耗大、利潤低,受制于人。只有擁有強大的自主創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把握先機、贏得主動。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一是要瞄準國際創新趨勢、特點進行自主創新,使我國的自主創新站在國際技術發展前沿;二是要將優勢資源整合聚集到戰略目標上,力求在重點領域、關鍵技術上取得重大突破;三是進行多種模式的創新,既可以在優勢領域進行原始創新,也可以對現有技術進行集成創新,還應加強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再創新。

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首先,進一步確立企業的主體地位,讓企業成為技術需求選擇、技術項目確定的主體,成為技術創新投入和創新成果產業化的主體。其次,高校、研發機構、中介機構以及政府、金融機構等應與企業一起構建分工協作、有機結合的創新鏈,形成有中國特色的協同創新體系。

加快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建立科技創新資源合理流動的體制機制,促進創新資源高效配置和綜合集成;建立政府作用與市場機制有機結合的體制機制,讓市場充分發揮基礎性調節作用,政府充分發揮引導、調控、支持等作用;建立科技創新的協同機制,以解決科技資源配置過度行政化、封閉低效、研發和成果轉化效率不高等問題;建立科學的創新評價機制,使科技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充分發揮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