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度公開招聘人員公告(專任教師崗位)
發布日期:2024-03-12 瀏覽次數: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經主管部門批準,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后,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是浙江省屬全日制公辦高等院校,主辦單位為浙江冶金集團(杭州鋼鐵集團有限公司),始建于1979年。學校堅持“艱苦奮斗、自強不息”的辦學精神,秉承“人本、特色、服務”的辦學理念,明確“融入紹興、服務浙江、輻射長三角”的辦學定位,弘揚“明德敬業、知行合一”的校訓,堅持“珍愛教師、關愛學生、熱愛學術”,致力于培養具有社會責任、匠心精神、人文情懷、創新創業能力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學校是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浙江省高水平高職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職院校和浙江省優質高職院校、浙江省文明單位,學校還是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浙江省四年制高職本科試點單位,為浙江科技大學、紹興文理學院、浙江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基地。

學校現有梅山、鏡湖兩個校區,占地面積912畝,擁有全日制在校生15500余人。現設機電工程學院、建筑工程學院、交通學院、設計與藝術學院(騰訊云國際互聯網學院)、鑒湖學院(紡織學院、黃酒學院、健康學院)、財經學院、商貿學院、公共基礎教學部(馬克思主義學院、體育部)等二級學院(部)。開設機電一體化技術、工程造價等48個專業,其中有浙江省A類高水平專業群2個、中央財政支持高等職業學校重點建設專業2個、國家級骨干專業6個、教育部批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個、省級優勢專業6個、省級特色專業12個。擁有國家級生產型實訓基地2個、國家級虛擬仿真實訓中心1個、國家級“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基地1個;主持建有國家級職業教育專業教學資源庫1個,參與1+X證書試點專業26個,累計獲批1+X證書試點項目43個。建有國家級精品課程1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1門、教育部課程思政示范項目1項,擁有省級精品課程12門。2022年省級課程思政教學項目立項課程6門、研究項目4個、基層教學組織1個、示范研究中心1個。

二、招聘計劃

學校2024年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共34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特殊專業技術崗位公開招聘目錄》(附件)。如有調整,以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浙江省省屬事業單位2024年特殊專業技術崗位目錄》為準。

三、招聘對象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對象的戶籍不限。確有需要的,將按有關規定招聘符合條件的國(境)外人員。

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取得時間為2024731日前。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期至報到時。

(二)應聘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資格條件包括:

1、一般不超過規定的“年齡上限”。由于招聘計劃實施周期較長,有關年齡計算辦法從簡。例如,上限為35周歲的,凡1989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員,均視為符合條件。對于業績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的應聘者,如確有必要,可予以適當放寬;

2、不低于明確的“學歷/學位”和“職稱/職業資格”條件標準;

3、適應招聘崗位工作需要的“專業/學科方向”要求。應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或學科方向要求,一般由本單位根據應聘者學歷證書、職稱或職業資格證書、實際從事的工作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論文等進行綜合認定。學業專業和職業專業均可能成為招聘單位認定其專業要求的依據。

4、崗位條件欄目內容中的“/”專指要求同時具備的條件,如“研究生/碩士”表示要求同時具備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的碩士學位,“研究生/博士”表示要求同時具備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的博士學位,而不是符合其一即可。資格條件中如標注有“*”符號的,表明該項內容為彈性條件,一般結合該崗位“其他條件及備注”中相應要求靈活掌握, “年齡上限”要求為“*35周歲”、“學歷/學位”要求為“研究生/碩士”,同時注明“*具有騰訊、阿里等大型知名IT企業(具體由學校認定)計算機、人工智能等相關專業技術領域三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學歷學位可放寬至本科學士。”的崗位,經學校認定后有相關專業技術領域三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的40周歲及以下本科學士即視為符合條件。

5、本單位明確優先考慮特定條件的,視為選人偏好而不是限制性條件,但在獲得符合條件人員報名的情況下,本單位可謝絕其他人員應聘,也可能在考試、考核過程中體現其用人偏好。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實施時間

自招聘信息對外公布之日起2周后,根據招聘工作總體部署、用人需求緩急以及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情況等,適時組織考試、考核,直至相應崗位落實聘用人員。出于預期缺額是否成為現實、現有人員離崗安排、分階段籌建某些業務部門等需要,部分崗位將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在年度內暫緩或終止招聘。在招聘計劃實施周期內有人員交流調動需要(按公布條件或降低條件),或者根據上級要求接收國家政策性安置人員的,將部分崗位轉用于交流或安置工作,不再對外招聘。

除按規定完成招聘工作、視情況暫緩或終止招聘的崗位外,集中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4年度內有效,并將于20248月底或9月初集中更新(含少量新增崗位和個別需要新加入的崗位),屆時按更新目錄要求招聘。

經考試、考核后,如認為部分崗位現有應聘人員不能達到用人標準,或確定的擬聘人員不能按期到崗的,有關崗位仍作空缺處理,繼續組織招聘。

(二)招聘具體安排

本單位將在集中公布招聘信息的基礎上,在單位網站相應欄目上發布本單位招聘工作有關的信息,進一步明確具體方法、要求和階段性招聘工作安排,并及時公布招聘進展情況,供應聘者查詢。

招聘程序一般包括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環節。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辦法

學校啟用并僅接受人才招聘網上報名系統(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除外)(http://zp.zjipc.cn:8095/zp_wolf/zhaopin/zhaopinSY.html)進行報名,凡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應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組織實施工作周期內,登陸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在首頁點擊“師資隊伍-招聘系統”專欄,登陸“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人才招聘信息系統”,注冊個人信息,根據系統提示,選擇應聘崗位報名,其中高層次人才(博士研究生、高級職稱人才、符合條件的體育專任教師)請進入招聘網站的“高層次人才”模塊選擇應聘崗位報名;其他碩士研究生等人才進入招聘網站的“教學科研崗”模塊選擇應聘崗位報名),同時上傳與崗位應聘條件一致的高等教育階段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榮譽證書、黨員證明(要求為所在黨組織的黨總支或黨委出具、個人簡歷等佐證材料,提交確認后視為已報名。同一個階段性招聘周期內,每人限投遞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本單位根據各崗位的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后,將在學校網站“師資隊伍-人才引進”欄目中公布資格初審結果及考試有關安排,同時以招聘報名系統、手機短信或電話聯系等方式反饋資格初審結果。招聘報名系統中涉及個人信息、應聘單位(含部門)、崗位名稱、崗位代碼和聯系方式等關鍵信息缺失的,可能不予反饋。

2、資格復審

考試前,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含就業生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職稱證書、職(執)業資格證書、黨員證明要求為所在黨組織的黨總支或黨委出具以及與所應聘的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將取消應聘資格。本人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應聘資格。

(三)考試、考核

本單位將根據各崗位用人需求實際、符合資格條件報名人數情況和工作具體安排,適時研究確定針對具體崗位的考試、考核安排,并及時通知應聘人員。

各崗位(高層次人才除外)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

1、考試

各崗位(高層次人才除外)一般采用專業技能測試、試講、面試方式。高層次人才(博士研究生、高級職稱人才、符合條件的體育專任教師)一般采用考核方式,也可視崗位需要安排綜合能力測試。對于教育程度要求略低的崗位,或者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較多,有必要進行初步篩選并縮小面試人員范圍的崗位,將視情況安排筆試,但一般僅作為確定面試對象的依據。

2、考核

考核主要包括業績評估、專項素質測評、實習見習表現鑒定、同行專家推薦以及教育背景、專業方向、科研和工作經歷匹配度分析評議等方式。本單位將依據某些重點關注項目、優先考慮的條件等考核意見,對符合條件報名人數較多的崗位進行初評初選,確定考試對象。

(四)體檢、考察

專任教師崗位體檢工作一般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執行。

考察一般采用個人檔案審查、走訪相關單位、民主測評、個別談話以及單位領導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進行,了解應聘人員遵紀守法情況、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質等綜合情況。

六、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擬聘用人員

經考試(考核)、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本單位、主管部門及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二)聘用管理

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管理,全部實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及國家有關政策執行。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受聘人員與本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時,可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中有關學歷、職稱以及任職資歷等特定要求,協商并約定聘至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合理等級的崗位。試用期內,本單位可根據評估情況,按規定調整崗位等級或變更到其他崗位繼續試用。

經本單位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可另行享受相應待遇,有關辦法依照學校相關文件協商執行。應聘人員也可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在安置、科研啟動經費等方面的政策

七、相關事項說明

(一)招聘條件所指的“工作經歷”為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工作經歷,并具有可供查證的勞動合同、社保基金繳納或類似證明。

(二)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職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的,學校可以不保留聘用資格。

八、咨詢和監督

應聘人員需要咨詢招聘崗位、報名、考試、聘用等具體事項的,可直接與本單位有關工作人員聯系。

(一)用工部門聯系人及電話

用人部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機電工程學院

王老師

0575-88009295

建筑工程學院

李老師

0575-88009378

財經學院

顧老師

0575-88009356

商貿學院

張老師

0575-88009351

交通學院

李老師

0575-88009255

設計與藝術學院

蔡老師

0575-88009308

鑒湖學院

吳老師

0575-88009484

公共基礎教學部(體育部)、馬克思主義學院

虞老師

0575-88009235

(二)人事處聯系電話: 0575-88009054(金老師)

(三)監督電話:0571-85032320(杭州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0575-88009038(學校紀委辦公室)

 

 

                                                                                                                                                                                                                                              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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